
隱瞞已結婚生子的婚姻狀況,編造退伍軍人和緝毒警察的虛假身份,騙取女方及其親屬36.9萬元。記者昨日從巴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,巴東籍農(nóng)民李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,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。
李某出生于巴東縣偏僻的農(nóng)村,為當?shù)剞r(nóng)民。高中畢業(yè)后即外出務工,其先后兩次結婚。2014年7月,李某通過網(wǎng)絡聊天認識巴東縣某單位女職工向某。李某謊稱自己是該縣野三關鎮(zhèn)人,其父系海軍部隊船舶修理工程師,自己大學畢業(yè)后到云南邊防當緝毒警察,系退伍軍人,現(xiàn)經(jīng)營從事醫(yī)療器械生意,其妻車禍死亡,欲與向某結婚。在李某的蒙蔽下,向某與之確立戀愛關系,并對心目中的“男神”言聽計從。之后,李某編造出車禍需醫(yī)療費用、做生意需周轉資金等理由,多次騙取向某及其親屬財物36.9萬元。李某用騙取的錢財購買了廣汽傳褀GS5汽車一輛,后被向某扣留,以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他人。
李某每次騙取錢財后都會短暫失聯(lián),并以各種理由搪塞敷衍。心生疑竇的向某于2015年5月24日向公安機關報警。5月26日,李某來到公安機關反映情況,交待了部分犯罪事實,公安機關作詢問筆錄后,讓其離開。5月28日,李某撥打110報警電話,稱要投案自首,并交待了主要犯罪事實。公安機關遂對李某涉嫌詐騙犯罪立案偵查,并對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李某虛構事實,隱瞞真相,騙取向某及其親友的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構成詐騙罪。同時考慮李某有自首和退贓等情節(jié)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